2007年3月29日 星期四

Wretch or Pixnet?

Wretch or Pixnet?

我想這是最近這幾個月以來, blogger很常出現的爭扎. 尤其是對無名小站的使用者來說. 到底要守著一起成長的無名小站blog, 還是要投身功能強大的Pixnet? 恐怕是個很難下定決心的選擇.

不過由於許多著名blog寫手的推波助瀾 (其中又以愛瑪最大力推動), 再加上Pixnet許多非常好用的搬家功能與方便Google Adsense的環境設定, 所以我也決定以Pixnet當做主要的發表文章的Blog了, 至於無名小站的Blog, 會以同步發表的方式繼續維持.

Pixnet新家還多了個共同發表者, 那就是P小姐(catcarrie), 所以如果看到怎麼出現彩妝或是女性話題, 那絕對不是我自己的使用心得的..(如果沒被強迫試用的話)

1 則留言:

P 提到...

乖孩子,來~
明天來試用歐